課程名稱 |
刑法總則一 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09-1 |
授課對象 |
司法組 |
授課教師 |
周漾沂 |
課號 |
LAW2053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25230 |
班次 |
02 |
學分 |
3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五6,7,8(13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萬2311 |
備註 |
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學生請選修「A41 M0230刑法總則一」。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0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91LAW2053_02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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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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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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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的任務,是建立對於刑法總則基本觀念的理解,大致包含三個面向:個別抽象概念超出文字意義上的深層掌握、概念於整個背景理論體系中的定位,以及抽象概念與具體事實之間的對應關係。因此本課程的重點,不在於對眾多歧異的學說和實務見解的整理和傳遞,而主要是培養獨立運用理論解決具體案例問題的一般能力。
刑法總則(一)
一、刑法基本概念 (第1-3週)
1. 刑法的意義
2. 刑法的效力
3. 刑罰的概念──應報或預防?
4. 刑法的作用──法益概念的意義與功能
5. 犯罪概念與類型概說
6. 刑法上行為概念
二、不法理論──以故意作為犯為中心 (第4-10週)
1. 不法的意義──形式不法與實質不法的區分
2. 構成要件該當性
(1) 客觀不法要件
a. 行為不法與結果不法
b.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
(2) 主觀不法要件
a. 故意概念
b. 構成要件錯誤與主觀歸責
3. 違法性 (第11-14週)
(1) 違法性概念
(2) 阻卻違法事由
a. 正當防衛──兼論誤想正當防衛
b. 緊急避難
c. 依法令之行為
d. 公務員服從命令之行為
e. 被害人同意或承諾
三、有責性以及其他犯罪成立要件 (第15-17週)
1. 責任概念
2. 阻卻責任事由
(1) 欠缺責任能力──兼論原因自由行為
(2) 欠缺不法意識
3. 減免責任事由
(1) 減免之法理
(2) 減免責任之緊急避難
(3) 防衛過當
4. 客觀可罰性要件 |
課程目標 |
建立同學對於刑法總則的基本認識與運用能力。 |
課程要求 |
上課之方式並不限於教師個人的單向講解,而包括與同學某程度上的互動討論,以確保其對於課程內容的確實了解。評分基礎為以實例題為主的期末考試。
同學應在第一次上課即攜帶法典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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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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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陳子平,刑法總論。
黃榮堅,基礎刑法學上下。
林山田,刑法通論上下。
林鈺雄,新刑法總則。
王皇玉,刑法總則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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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2週 |
9/25 |
刑法總則基本理論 |
第3週 |
10/02 |
構成要件論 |
第6週 |
10/23 |
構成要件論 |
第11週 |
11/27 |
違法性 |
第12週 |
12/04 |
違法性 |
第15週 |
12/25 |
罪責 |
第17週 |
1/08 |
罪責 |